灵武市幸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,现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,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1.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汉语言文学、文秘、会计学专业,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;6.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(报名人员须提供工作证明)。2.负责公司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检查工作,并督促整改落实;1.专科及以上学历,物业管理专业,持有《消防设施操作员》国考证/结业证可放宽专业限制;7.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(报名人员须提供工作证明)。1.负责灵武市养殖基地、体育馆、兴唐苑等项目信息上报资料整理、日常监督考核工作;6.须具备两年及以上类似工作经验(报名人员须提供工作证明)。工资标准按3680元/月执行(含个人五险部分),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80%发放,自试用期起缴纳社会保险。1.报名时间:2024年1月23日至25日(9:00-12:00,14:00-17:00)。2.报名地点: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(灵武市西平东街东苑小区北门)。4.报名携带资料:身份证复印件,户口本复印件,毕业证、学位证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,1寸照片5张(蓝底),相关证明性资料。1、笔试科目:党的二十大精神、党史知识、时事政治、区情市情、行政能力测试、物业管理基础知识等。4.笔试结束当日在“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”微信平台公示笔试成绩。1.面试人员确定: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:2比例,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。2.面试方式: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,满分为100分。4.面试结束当日“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”微信平台公示面试成绩。5.面试期间,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、通讯、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,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姓名、籍贯、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。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。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以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,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,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。1.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要求进行。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,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。2.体检合格人员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(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)和个人征信报告(中国人民银行出具)。拟聘用人员将在“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”微信平台公示,公示期3天。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,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。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,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《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》后派遣上岗。1.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。为了确保联系通畅,报名时除本人常用电话号码外,应另留一个紧急联系人电话号码。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,责任自负。2.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,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3.本次招聘工作由市国资办进行全程监督(监督电话:0951-4029727)。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。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;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,一经查实,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