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工作需要,宁夏儿童福利院现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。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思想政治素质良好;2.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作风正派、爱岗敬业、服从领导、团结同志、廉洁奉公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;3.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、专业和资格条件;报名时间: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2日;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提示下载《报名登记表》用于资格审核所需材料:应聘者携带《报名登记表》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填写、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、执业资格证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工作经历证明(报名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者)、岗位所需其他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(复印件不退还),同时携带2张近期彩色正面1寸免冠照片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,报名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资格要求或者提供虚假材料,一经查实,即取消应聘资格。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聘用人数之比未达到1:5的,直接进行面试不再组织笔试。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技术知识,满分100分。笔试结束后,按照聘用人数1: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,若成绩出现末位并列,一并进入面试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:3比例时,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。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,技能操作和综合能力面试相结合的方式。面试满分100分,技能操作占70%,综合能力面试占30%。技能操作合格分数线50分,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。2.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“四舍五入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。(一)笔试、面试结束后,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,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,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。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,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。参加体检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,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,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,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。(二)我院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,可以申请复检一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(三)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,申请复检的应聘者承担相关费用。(一)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,重点考察招聘对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能力素质、工作表现、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,考察中还要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。(二)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;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;政治品德、道德素质方面有不良记录的,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,取消应聘资格。(三)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,自愿弃权或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,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。根据体检、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,公示2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按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,签订劳动合同。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报考人员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,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,责任由应聘者自负。联系地址:银川市西夏区西花园南路御景花园6号楼1号营业房铁发人力公司经营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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