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武市住建局因工作需要,现委托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灵武市及周边地区招聘1名临时工作人员,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面向灵武市辖区及灵武市周边地区招录临聘人员1名,年龄22-35周岁(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)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;2.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热爱本职工作、责任心强,无违法犯罪记录;3.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、业务素质、服务意识及奉献精神;5.须提供在建设领域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证明,熟悉相关工作流程,具有灵武户籍者优先考虑。2.曾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3.曾编造、散布有损国家声誉、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;1.报名时间:2023年10月9日至12日。(9:00-12:00,14:30-17:30)2.报名地点: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(灵武市西平东街东苑小区北门),工作日受理报名。4.报名须提交材料: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毕业证、学位证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,1寸照片5张,相关证明资料原件或复印件。3.面试方式: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,满分为100分。1.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,以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缓解人员。2.体检标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要求进行。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,不予聘用,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环节。4.进入体检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(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)和个人征信报告(人民银行出具)。体检、政审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,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,接受社会群众监督,公示期为期3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,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。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,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会保险后派遣上岗。试用期为期2个月,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劳务派遣人员,考核不合格者即时解聘,取消本次录用,一年内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。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、体检、报到,不服从岗位安排调剂等情况的,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。工资待遇按照2340元/月执行(含个人应缴五险),单位社会保险自试用期起缴纳。1.报考人员应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、畅通,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;2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,在任何环节,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,弄虚作假的,随时取消应聘资格,问题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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